特征信息由考生在报名时申报,各报名点学校为申报考生准备申报表。特征资格审定与采集(含军人优抚对象及子女类)按《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1〕6号)文件执行。
特征信息由考生在报名时申报。特征资格审定与采集(含军人优抚对象及子女类)按《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1〕6号)文件执行。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5〕10号)文件要求,分别做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部分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市属一本招生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三个专项的考生申报审核工作,其中国家专项计划申报审查表为套打,并于5月13日前将符合条件考生录入重庆市考生特征采集系统。
高中贫困毕业生特征申报纳入报名同步进行,考生于4月15日前根据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招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5号)文件要求将申报表交到相应审查部门,各市级审查部门于5月15日前将申报表交市教育考试院录入特征采集系统。
2016年重庆市万州区招生办公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特征信息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