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验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收取身份证(正面)、户口本(含家庭地址页、家庭人口增减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往届生: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原件,收取身份证(正面)、户口本(含家庭地址页、家庭人口增减页、学生本人页)、毕业证复印件(或同等学力原件)。
对初审出报考人员在重庆市户籍或高中学籍不足三年,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1)报考人员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我市的,不受三年学籍的限制;(2)报考人员父、母属重庆市区县级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报考人员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3)市、区县级以上政府审批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主要投资者,其子女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4)部队复员、转业军人及其子女,经户籍管理部门批准落户我市;(5)因家庭变故,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随父、母户籍落户我市;(6)购房随父或母迁入我市;(7)港澳台考生及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的外籍考生;(8)从小学到高中未间断在重庆市就读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9)原籍我市,录取后退学迁回。(10)更正或者补上户籍者。以上考生报名时须填写《重庆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特殊情况人员资格审查表》,《审查表》后要附相关部门批文、调函、证件、移民搬迁合同(含家庭成员名单)等复印件,复印件上考务资格审查人员签字确认。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须填报《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考报名申请表》,《申请表》后要附的材料:
(1)父母在重庆企业工作的:A、学生二代身份证; 、家长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C、用人单位用工合同;D、房屋租赁合同及居住证;E、用工单位所辖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主任(乡、镇长)在《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考报名申请表》上签字,加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印章,符合条件的才能报名参加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
(2)父母在重庆经商办企业的:A、学生二代身份证; 、家长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C、工商营业执照;D、房屋租赁合同及居住证;E、单位所辖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主任(乡、镇长)在《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考报名申请表》上签字,加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印章,符合条件的才能报名参加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
市内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需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高中生素质评价报告。
市外回来报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还要求其提供原就读学校学习证明和学业水平成绩、高中生素质评价报告。
2016年重庆市万州区招生办公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少数民族预科直升类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