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中学,要各尽其责,相互配合,认真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逐项对照、严格落实教育部规定的“二十六个不得”,加强考试招生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严格实行多级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信箱、电话及受理举报的单位和地址,安排专人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核查处理,确保公示、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各高校要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2016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坚持公开,深入实施阳光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