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军人子女,有关高校在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计划时,对符合条件的可予以优先投档,高等学校应当予以积极支持。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艺术、体育类采用全投方式的院校除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备注:
1、同时符合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考生,只能取高的一项照顾分值。所有照顾分值只能加入文化成绩。
2、自2017年起,我市将取消“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和“农村独生女”照顾。
3、“高职对口类”考生参照执行。预科直升、中职直升考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答案来源于:2016年重庆市普招录取照顾政策
2016年重庆市普招录取照顾在投档、录取时可享受优先政策的情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