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要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并领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工作的意见》(渝教招考〔2012〕4号)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今年高职单招各项工作,深入推进“阳光招生”,促进公平、公正。各校要严格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监察局印发的《重庆市规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若干规定》(渝教招考〔2012〕8号)要求,切实规范高职单招行为,尤其要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严禁出现与社会中介、培训机构挂钩违规开展生源组织、培训等现象。类似现象一经发现,单招院校首先应在第一时间展开查证和维权行动。市教委将对存在买卖生源、委托或允许中介机构介入高职单招等违规违纪行为的院校,将采取一票否决,并处以减少招生计划、取消单招资格等惩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7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5年12月8日印
2016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渝教招考〔2015〕28号严肃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