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持有省、市级残联核准颁发的残疾证,残疾类别必须为“听力残疾”或“听力言语残疾”,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
3.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除听力与言语外),具备基本生活自理能力,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
4.须为高中(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优秀聋哑学生)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须查验毕业证原件。
2016年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信息与资源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