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联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对出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6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对出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联考专业成绩/联考专业总分)*6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英语和数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
4.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等两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动画等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50分及以上(150分制,外语非150分制的情况下,折算为150分制)。
5.省级以上招生管理部门对部分专业的录取有强制性特殊规定的,以相应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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