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体育专项测试后,我校将选择其中部分运动水平高、文化成绩合格且思想素质好的考生作为重庆工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对候选人执行以下录取办法: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少数经我校专家考评组认定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由我校报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录取。我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三)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经我校专家考评组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考评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核合格,由本人申请、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由我校报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录取。我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注:通过测试,获得重庆工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认定的学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且按与我校签订的认定协议的要求填报志愿。
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2016年重庆工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