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将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推向深入,促进全市高职教育更加健康持续发展,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渝教招考〔2012〕4号)、《重庆市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5〕28号)精神,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全称: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第四条教育部代码:12820
第五条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八条办学水平:市级骨干高职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办学性质:民办
2016年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重庆市单独招生总则.3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