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实行复议制度,若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小组的复试结果有异议的,一律报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复议。
3.接受考生申诉的时间,为公布复试成绩3日以内。
联系电话 023-65111359 肖老师、张老师
未详尽事项,由通信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通信工程学院
2016年4月14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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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 山东煤炭高级技工学校 | 2.5/3年 | -- |
通信工程 | 长春市芳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2.5年 | -- |
通信工程 | 江西德能制造技工学校 | --3 | -- |
通信工程-- | 郑州华信学院 | 四年 | -- |
通信工程 | 洛阳理工学院 | -- | -- |
通信工程 | 西安培华学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