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重庆市考点将继续使用电子指令播放系统,请各位考生注意按照电子指令内容操作。考场内的时钟显示时间仅供参考,以考场信号为准。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照相机、录像机等违禁物品以及手表进入考场。若已带入考场请关机后向监考老师索要信封,将以上物品封存在信封内,经监考老师密封后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考生桌面只能放置证件和统一发放的文具(其它特殊文具需监考老师批准后方可使用),考试期间随身携带违禁物品将作违纪处理。
4、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学生,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人员,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刑法修正案(九)》已正式施行,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考替考等4类行为将触犯《刑法》,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2016年重庆大学全国硕士生招生其他公告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