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绩计算及录取方法
各种类型考生终考试总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公开招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0.5+面试成绩×0.5;
2.“申请-考核制”: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0.5+面试成绩×0.5;
3.“硕博连读”:总成绩=面试成绩;
以终考试总成绩为依据分类进行排序,由高到低在学校下达招生指标内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实行复议制度,若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小组的复试结果有异议的,一律报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复议。
3.接受考生申诉的时间,为公布复试成绩3日以内,联系电话023-65102093杨老师,023-65112744夏老师。
未详尽事项,由光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
2016年4月13日
2016年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学生面试时将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