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各科成绩之和/5)×50%+(复试成绩/2.5)×50%),各专业方向按照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学):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各科成绩之和/5)×50%+(复试成绩/1.5)×50%)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凡笔试不合格(60分以下),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有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者(60分以下),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终录取名单以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公告文件为准。
2016年重庆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