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考生报考导师录取,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②专业课或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60分以下);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政审不合格者;④体检不合格者;⑤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信息者。
3、各学院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于5月9日将拟录取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考生报考材料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他复试材料由学院存档。
2016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原则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