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项验收程序中要求报送的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培养与督导办,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至培养与督导办卫瑾。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结项/中期考核,视同放弃结项/中期考核。研究生院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终止或取消未结项/中期考核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为2016届毕业生的项目在本次评审中未达到结项条件,将一律终止。
(四)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与督导办。联系人:卫老师。联系电话:88386680。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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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面向毕业生开展创新计划在研在建项目结项项目类别及立项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