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中心)应根据本通知,参考2015年前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立项办法指南(见附件1),制订《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需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应于10月13日(星期四)前交研究生院培养与督导办备案,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游巍,作为学校抽查的依据。
2.各学院(中心)可参考2015年前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各类表格(见附件2)自行设计2016年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不需要签署研究生院意见。
3.各学院(中心)于2016年11月底报送2016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一览表(见附件3)
4.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研究生创新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5年前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立项办法指南【仅供参考】
2.2015年前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各类表格【仅供参考】
3.2016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一览表【2016年报送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财务部
2016年9月26日
附件1.rar附件2.rar附件3.xlsx
研究生院
财务部
2016年9月26日
附件1.rar附件2.rar附件3.xlsx
2016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开展研究生教育本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总体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