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
2016年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博士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包括人事档案未到学校的博士生)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人事档案未到学校的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8万元/生.年。对超过基本学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生按0.25万元/生.半年、在职生按0.7万元/生.半年收取学费,直至获得学位证或毕业证。
(二)奖助体系
1.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综合和单项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助学金和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7%;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分别为1200元/生?月、2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3.博士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等奖,其中:一等奖18000元/生?年(奖励比例30%),二等奖10000元/生?年(奖励比例70%)。奖学金等级,新生按入学考试成绩和考生来源评定,在校生根据上一学年科研积分排序评定。
4.研究生科研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设一等奖2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0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二等奖4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0名,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设特等奖1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从一等奖获奖人选中产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同时授予“研究生十大科研新星”称号。(科研奖学金明年可能要取消,尚不确定。)
5.综合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2%,奖励标准为1500元/生;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单项奖学金包括课程学习奖、道德风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等,奖励比例为8%,奖励标准为300元/生。
6.“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7.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2016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费和奖助体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