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本着自愿的原则,请新生慎重选择。学校仅在新生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入学后或毕业就业时涉及户口迁移问题,由学生自行处理。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的复印件于报到时一并交学校保卫部。办理户口迁移时应具体注意如下事项:
1、新生办理户口迁移证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武汉市外的新生迁移户口,须开具全国统一印制的防伪《户口迁移证》;武汉市内的新生户口迁移只须开具《户籍证明》。户口迁入地址统一填写: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或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武汉市内不需要迁移户口。
2、《户口迁移证》和《户籍证明》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等有关内容须与录取通知书和档案一致,原住址与生源地的省份必须一致,并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请认真核对,如有错误,应及时更正,否则无法办理入户手续。《户口迁移证》和《户籍证明》请机打,手写无效。
3、拟办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前,请将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原户口簿上本人页复印留存,以备办理其它手续(如助学贷款或者邮政及其他银行的借记卡密码修改等,原件因提交公安部门办理入户审批后不便借出)。
4、需要迁移户口的新生,必须在报到当日提交户口迁移证至现场户口接待点。
2016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户口迁移,相关材料报到时交保卫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