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适合我院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高职业教育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结合学院办法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 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录取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国标代码14251、招生代码6293
第八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系河南省首批职业教育省市共建特色院校。学院位于驻马店市淮河大道西段,紧临107国道和京广高铁,交通便利;校区占地面积616亩。学院建有实验室47个,实验分室83个,仪器设备总价值7000多万元。学院建有校内外实训基地40多个,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央企)、飞毛腿集团(上市公司)、日月光集团(上市公司)、方正集团(上市公司)等多家企业形成良好合作办学关系,其中,飞毛腿福建技工学校已招收500名学员;馆藏图书30余万册,各类期刊600种。学院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越。学院现有教职工400人,有专职教师378人,其中正、副教授106人,讲师190人;拥有一批省级优秀教师、省市级拔尖人才,跨世纪学术带头人等优秀人才。学院教师近年来出版学术著作、教材和工具书103部,发表论文3600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630篇,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430项,获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10项。
第九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教学工作和招生就业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2016年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