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及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简称为“中职毕业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统称A类考生,中职毕业考生统称 类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类别 计划数 学费/年/元
1 语文教育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100 3300
2 学前教育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200 3300
3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100 3600
4 物流管理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30 3300
5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6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7 会计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30 3300
8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9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0 建设工程管理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1 工程造价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3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4 汽车营销与服务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150 3600
15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6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7 电子商务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8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30 3600
19 视觉传播设计制作 三年 专科 文理兼收 30 5600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填报,填报志愿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至23日。专业志愿按省招办要求进行填报。如有变动,请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信息或者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第十四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一份试卷),满分1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技能测试)对普通高中毕业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中职毕业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
3、符合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4、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身体条件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2、总分测算:
(1)A类考生总分为文化基础考试得分*40%+职业适应性测试得分*60%+特长加分。
(2) 类考生总分为文化基础考试得分*40%+职业技能测试得分*60%+特长加分。
3、录取程序
(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
(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划定的录取总分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技能测试)、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公示预录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预录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上报预录结果。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6)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也不能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
第十六条 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助学贷款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驻马店市淮河大道西段 邮编:463000
招生咨询电话:0396—2869986 2869000
电子信箱:zmdzyzsbgs@***
网 址:www.***
2016年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