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2.各工作小组的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等,严格执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的要求,确保“公平、公正”地完成我院2016年的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3.学院精心组织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考务工作,严格考生本人、身份证、报考证核对,科学合理设置测评标准和内容,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肃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各项测试安全、平稳、有序和公正。
4.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综合素质测试考场全程录像监控。
5.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信息,认真完成综合测试等环节。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如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6.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7.对违反高职提前招生有关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016年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