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报考条件:符合2016年高考或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含普高文科、理科,中职部分类别)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在中学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三)身体条件:⑴女性身高162cm至173cm,男性身高174cm至184cm;⑵每眼裸眼远视力女生不低于0.3(C字表)、男生不低于0.7(C字表);⑶无色盲、斜视及眼科慢性、复发性疾病;⑷听力不低于5米,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⑸面部和手部无明显疤痕,无面部痤疮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⑹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功能和身体的慢性疾病;⑺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⑻无明显的内、外八字脚。
第十一条报考办法:2016年4月5日前,考生登陆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查看空中乘务专业提前招生简章,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考生可根据提前招生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也可在报到确认时现场缴费。报名考务费,110元/位。体检费由专业医疗单位按规定另行收取。
第十二条报名确认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暂定)。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第十三条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带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发给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报名资料和报名考务费不返还。
第十四条学院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第十五条由学院自行组织综合测评。
(一)时间:2016年4月15日-17日
(二)地点:另定
(三)内容:
1、综合面试:学院与航空公司及民航机场人员组成专家组(每组评委7人,设组长一名)进行综合面试,内容包括(1)形体(2)外貌(3)语言表达能力等。
2、英语口试。
3、体检:由专业医疗单位按国家空乘人员要求进行体检。
第十六条在综合测评中设置素质特长项单独考察,并赋予一定的分值,素质特长项高分值20分。在省级(含)以上政府部门(含共青团组织)参与主办或承办的文艺(声乐、器乐、舞蹈)、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第5、6名或三等奖励者得15分;个人第3、4名或二等奖励者得18分;个人第1、2名或一等奖励者(含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得20分。在地市级政府部门(含共青团组织)参与主办或承办的文艺(声乐、器乐、舞蹈)、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第5、6名或三等奖励者得10分;个人第3、4名或二等奖励者得15分;个人第1、2名或一等奖励者得18分。同时获多项奖励者只能取其高的一项分值。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并上交复印件。素质特长项得分由学院提前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确认。
第十七条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仅招英语语种。
第十九条综合成绩计算
(一)普高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
学业水平考试等第A CC以下折算分数英语45403530语文35302520数学25201510思想政治2015105地理2015105 合计
(二)中职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
(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0.4
(三)综合测评成绩组成
专业名称综合面试英语口试素质特长项总分空中乘务
(四)总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1、普高: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总分+综合测评总分
2、中职:总综合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后总分+综合测评总分
第二十条录取方式
(一)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
我院在考生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类别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二)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类别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取考生人数按各类别招生计划1:1确定。具体如下:
招生专业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拟录取备录取人数排名人数排名空中乘务普高(文理)3003001--600中职(旅游服务类)20201-202021-40中职(商业类)20201-202021-40中职(财会类)20201-202021-40中职(计算机类)15151-151516-30中职(外贸类)15151-151516-30中职(文秘类)10101-101011-20合计4004001--800
考生总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综合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是否选择我院作为录取院校,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陆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我院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录取工作结束,我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一条工作实施进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院提前招生网公布为准)
第二十二条双向互动选择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十三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71)86877066 86877105
第二十四条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贫困学生实行申请国家贴息助学贷款。设立贫困生资助基金,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津贴等。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高教园区)4号
大街16号
学院网址:http://www.*** 邮政编码:310018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71)86911032、86877189
2016年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件与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