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各招生专业综合测试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
(1)符合本章程公布的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文学和语言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的考生,经审核通过的直接进入其填报的第一专业综合测试名单。
(2)其余考生按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等第折算成绩(A等计10分、 等计5分,C等不计分,满分按100分计)根据其填报专业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专业综合测试名单。若报名人数未达到专业招生计划数5倍,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综合测试名单。
2016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