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不含模块分,下同)×50%”计算。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按A等计10分, 等计5分,C等不计分,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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