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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本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2016年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本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9 23:45:00 解决时间:2018-03-2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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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2

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高校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

附件3

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日程安排

序号工作内容负责单位完成时间1考生报名。试点高校考生高校规定的时间2组织综合测评。试点高校5月5日前全部完成,具体按高校规定的时间3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试点高校5月7日前4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试点高校5月7日8:30-17:305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考生5月9日8:30-17:306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试点高校5月10日8:30-17:307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考生5月11日8:30-17:308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试点高校5月12日8:30-17:309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考生5月13日8:30-17:3010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试点高校5月14日8:30-17:3011结束网上录取。试点高校省教育考试院5月16日12公示录取名单。试点高校省教育考试院5月17日-30日13根据公示结果形成终录取名册。试点高校省教育考试院5月31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6年1月29日印发

  ??????????? 2018-03-2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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