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理科专业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专业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5分;设计学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原则上要求不低于60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3.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二批前17500名(含)、理科二批前58000名(含)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前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仅限填满六个有效专业志愿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不重复填报)〕。
4.单科成绩特别优秀的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以下专业可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13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数学单科成绩≥13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金融学专业。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5.新生入学后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任选专业。
6.艺术类专业:我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的美术统考成绩。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按高考总分750分计)×50%+专业成绩(按满分100分计)×7.5×50%。
7.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8.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会考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高、英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9.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普通文理科招生专业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