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未提前联系的少数民族考生,视为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并提供:
(1)所在省民政厅提供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
(2)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的协议书。
2.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有相关人员名单之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提供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的证明材料)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服义务兵役的证明材料),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提供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的证明材料),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3.考英语一、英语二的考生,应提供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项特别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