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
新的奖助体系将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突出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参加高水平学术活动并获得奖励)、三助津贴等。
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与奖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