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科专业制定201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条件,于3月7日前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学院于3月10日前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二)各学院根据审查条件,审查2016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并于3月2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上报研究生处(附件1),同时及时通知相关导师,更新在学院网站上的导师展示信息。
(三)依据《浙江农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管理暂行规定》(附件2),审核并上报2015年学院校外实践导师汇总名单。
(四)根据导师退出相关文件规定,提出2016年导师退出建议名单及理由,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于3月20日之前一并上报。
研究生处
2016年3月1日
附件下载:附件1-2.rar
扫描二维码关注“研工在线”扫描二维码关注“研招在线”:
同时请关注校研究生会微博http://t.***/zjnldxyjsh
2016年浙江农林大学开展硕士生导师招生工作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