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当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基层林业技术机构工作。采取竞争择优办法,根据第8学期的实习表现和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林业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共同确定,考核合格后由基层林业机构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8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基层林技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8年,具体按各地签订的协议执行。
(以上政策若有变动,以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2016定向基层林技人员计划表
2016年浙江农林大学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面向丽水地区招生培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