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送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2016年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录取原则与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