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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2016年浙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3 23:06:00 解决时间:2017-05-21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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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一)理工实验班:要求高考成绩达省理科一批分数线50分及以上,或经认定确有一定专业特长。其中,浙江省理科一批名次号前15000名(含同分),凡一志愿报考“理工实验班”者,确保录取该志愿。按学校有关规定,“理工实验班”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修读专业。

(二)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进档的浙江省考生,只要考生体检不受限且满足单科限分要求,除理工实验班、英文授课班和建筑学专业外,达到以下条件确保专业志愿。

①理科一批名次号前20000名(含同分)或文科一批名次号前4000名(含同分)者,确保就读一志愿专业;

②凡填满六个有效(符合报考条件且不重复填报)专业志愿者,确保考生就读其所填报的六个志愿专业中的一个。

(三)符合我校启新学院实验班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申请进入启新学院经济管理、机械电子、电子信息、材料化学生物等实验班学习。

(四)设立新生奖学金(须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校):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结合各科类实际录取人数,学校确定新生奖学金获得者30名,其中前15名奖金额为3000元/人,第16至30名奖金额为1500元/人。

(五)设立中美合作项目特别奖学金,用于资助该项目优秀学生赴国(境)外留学的部分费用,高资助额度为6万元。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校在浙江省预留少量高分征求志愿计划,用于在理科第一批第一次征求志愿时招收高出省一批线50分及以上或高出本校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线35分及以上的考生,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 2017-05-21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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