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浙江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含论文、专利等),参照我校教师的奖励政策。
(2)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科技创新、课题研究等,资助金额理工类不低于5000元/项,人文社科类不低于3000元/项。
(3)在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如应邀参加经学校认定是正规的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学校可给予报销一次经济舱往返飞机票、会务费及相关费用。
(3)研究生所在二级学院择优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带课题到校外实习基地实习,实习津贴补助由校外实习基地提供。
2016年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学校设创新成果奖以及各类单项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