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每批投档前一天, 省教育考试院对符合特招生条件的考生按志愿一次性投档,由高校根据《招生章程》规定择优录取。特招生录取结束后按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为1:1。首先对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排序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志愿从A高校到E高校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即向该高校投档。考生综合分相同时,则按专业分高低进行排序。同一学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档。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视情对未完生计划的院校、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与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相同,且均实行一轮投档。本科专业综合分满分为750分,计分公式:综合总分=考生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下同)×50%+术科成绩×7.5×50%。高职(专科)专业综合分满分为450分,计分公式:综合总分=考生总分×50%+术科成绩×4.5×50%。
2016年浙江教育考试百问百答专题13--体育类体育专业怎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