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我省高考改革方案,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多参加两次考试,即使是零分也不能再参加第三次考试。但是学考科目两次考试都不合格的学生,可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关于普通高中结业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换发毕业证书的通知》的规定,继续参加学考科目考试。
2016年浙江教育考试百问百答 : 新学考选考我是在校生,有一门科选考成绩两次都是零分,能考第三次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