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生自愿报考、院校综合测评、双向互动选择”的办法。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专业招生计划210%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名单。如果专业第一志愿不能满足专业招生计划210%的报考比例,则在专业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足;如果专业第二志愿仍不能满足招生计划210%的报考比例,则从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足。专业调剂后,仍不能满足专业招生计划210%报考比例的专业,符合本款所述规则的考生即为参加该专业资格确认的考生。
3、各招生专业按招生计划210%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确认考生名单时,出现低分相同但名次不同的情况,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五门科目学考等第换算分,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五门科目学考等第换算分的顺序排序。按本款规则确定的各专业文、理科考生参加资格确认低分同分同名次的情况,则同分同名次的考生均参加资格确认。
4、招生计划数多于或等于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人数的情况,则按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80%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不递补备录考生。
5、根据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高中学考(会考)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五门科目,理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门科目换算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各专业招生计划多10%的比例确定备录(含顺序号)考生名单。
6、按照高中学考(会考)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五门科目,理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门科目换算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考生名单。总分低分相同时,文科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五门科目学考等第换算分,理科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五门科目学考等第换算分的顺序排序。上述排序后仍有同分同名次的情况,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者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优先。5月7日前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考生名单提交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我院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
7、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陆服务平台选择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8、我院根据考生选择确认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招生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我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未完成的计划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入普高统招。
9、录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
2016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提前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