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章程只适用于统一招考的普通高考招生第三批、高职单考单招、艺术类招生及省外的各招录批次,提前招生、“3+2”招生、五年一贯制招生、“三位一体”招生章程另行制定。
2、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如下: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三个专业为9000元/学年;报关与国际货运、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机电一体化技术(轨道交通设备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十个专业为6600元/学年;园林技术专业为6300元/学年;园艺技术专业免学费就读;其他各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另外,录取为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的考生另有校企合作特色培养部分费用(2425元/年)由企业收取。
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档次按省物价等部门核准的相应标准收费。
3、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浙江省内生源录取为园艺技术专业的考生,学费由国家财政资助。
4、奖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额度不一。国家级奖学金高额度为8000元/人,校级综合奖学金高额度为6000元/人,另外还有素质与能力奖学金、分类培养成果奖学金和毕业生特别成就奖学金,奖金100―5000元不等。
为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采取以下措施:
a、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先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b、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长不超过20年;c、设立国家助学金,高额度为4000元/人;d、申请学费减免,高减免额为6000元/人;e、实施临时性困难补助;f、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规定给予报酬;g、与社会人士结对资助。
5、考生可通过招生主页或热线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6、录取为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的学生,除第一学年在本部学习外,其它时间都在溪口校区学习。
7、机电一体化技术(轨道交通设备管理)专业为我校与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合作培养的订单班,学习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的录用要求进行考核录用。
8、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9、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法人代表陈斌生。
2016年浙江江南理工学院中外合作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