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组织报考资格审查,确定并公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通过公示的考生必须来学校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2)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且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学校综合素质测试。
(3)综合素质测试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素质特长项两部分,总分不超过150分。
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30分,由考评组专家按要求独立评分。各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与方式如下:
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与形式
素质特长项分为文艺类、体育类、证书类、荣誉类等,单项高20分(详见以下表内各项),且综合素质测试(即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素质特长项两部分成绩之和)不超过150分。考生所申请特长的奖项、证书及各项事由均需在高中阶段,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结束日期之前获得方为有效。考生在报名时须主动填报相关内容,未填报的、填报内容不合规定的或无有效证明的,不予认可。同时符合多项素质特长项条件者,只能取其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素质特长分。上述素质特长项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综合素质测试环节查验原件。考生素质特长分须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集体确认。
2016年浙江江南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综合素质测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