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6年高考,录取批次安排在浙江省文、理科第三批提前批;
(2)考生须在院校志愿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院志愿,否则无效;
(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
(4)总分按照高中学业水平(会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项合计而成,满分3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会考)折合满分60分(所有会考等第所对应分值相加后,除以会考科目数),占总分的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合满分150分,占总分的50%,高考成绩(普通高考文理科考生高考总分三)折合满分90分,占总分的30%。(5)专业投档办法: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学校根据总分成绩分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专业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
(6)同等条件下,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决定后,优先录取有素质特长的考生、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
(7)未被我院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016年浙江江南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