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分院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全面负责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三位一体招生的重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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