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或符合我院规定政策的考生报考我院,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赋予一定的素质特长分:
申请该类特长的考生须由公正第三方证明,经学校审核小组初审通过后,由特长考察专家委员会面试、评审,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方可得分。
具有素质特长的考生需提前向我院申请,于4月8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连同其它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院,现场确认时查验证书原件。素质特长条目中同类记分项目按高记分额度为准,不可以累计。素质特长类记分高20分,无符合素质特长记分条件的记分为零分。
2016年浙江江南理工学院高职素质特长评定记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