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学考(会考)选择五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进行成绩折算,不同等第换算成相应分值,高中学考(会考)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换算方式如下:
高中学考 |
A |
|
C |
D ( ) |
E |
换算分值 |
50 |
45 |
40 |
30 |
20 |
(2)普高考生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线。
普高考生依据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专业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投档,额满为止。当考生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缺额的专业。
若某一专业入围资格线的考生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考生高中学考(会考)成绩进行排序确定,高中学考(会考)单科排列顺序: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英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若依次排列的单科依然相同的考生一并入选。若报考人数未达到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倍,则实际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均入围综合测评。
(3)普高考生综合测评。以“技能测试+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有关测试的形式、内容、评分规则等,详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2016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普高考生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资格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