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 招生模式。采用“高职提前招生”模式。
第五条 指导思想。要以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双向互动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的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第六条 招生原则。坚持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规范高职提前招生的各项工作程序,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七条 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纪检监察室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测试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
第八条 职责分工。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有关高职提前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高职提前招生选拔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考试、录取过程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测试考务组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考务安排等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校园网络和全程摄像设备技术维护,收缴报名费等工作。
第九条 招生专业12个,招生计划共335名,其中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275名,面向中职毕业生60名。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高考科类计划数招生对象食品营养与检测理科45普通高中毕业生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理科30茶艺与茶叶营销文理30保险文理20物流管理文理10市场营销文理30连锁经营管理文理40会展策划与管理文理40酒店管理文理20文秘文理10软件技术计算机类25中职毕业生电子商务计算机类15连锁经营管理商业类20
第十条 报名对象及条件。
2016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高职提前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