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方案录取进档考生。即先录取本校平行志愿的考生,若平行志愿不满时,才考虑征求志愿的考生,若征求志愿投档后仍不满时,视情适当降分,再不满时,视情降分征求志愿。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无专业加试要求。
6.“征求志愿”、“降分”、“降分征求志愿”的考生,按考分从高到低以及专业志愿先后只能录取在未满的专业中。
2016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浙江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第三批提前录取专业的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