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范围:只招收已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并获得录取入围资格的考生。
2.录取批次:普通文理科第二批提前批。
3.志愿填报:2016年7月17日,与文理科第一批征求志愿填报时间相同。
4.招生计划:
5.录取规则:实行按专业招生录取。对同类考生,学校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如仍不足(因体检受限等原因所致),则从各专业投档基准线下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直至满额。
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原则上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考生;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报考英语(师范)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按总分150分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2016年浙江海洋学院三位一体招生志愿招生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