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学校具有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具有“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单位资格,建有国家科技部海洋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家外国专家局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区(共建)。与国(境)外41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教学、科研合作关系。与挪威生命科学大学等4所高校开展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与俄罗斯圣彼得堡海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了船舶与海洋工程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意大利比萨大学合作举办海洋生物学硕士、食品质量与安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每年均选派优秀学生赴国(境)外相关高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如国内交流高校有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等,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期。国外交流项目有韩国群山大学本科交流项目、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本科交流项目、加拿大温哥华岛大学本科交流项目、日本东京海洋大学交流项目等,交流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涉及专业和高校还在不断拓展。
2016年浙江海洋学院本科招生请介绍一下学校的对外合作交流情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