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后才能参加综合测试,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收费发票报到现场发放。
(二)缴费方式:考生请于2016年3月12日-3月20日期间到当地银行网点办理银行汇款缴费或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将报考费直接汇入我校账户(开户名称:浙江海洋学院,开户行:舟山市建行营业部,账号:-0005),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报考费、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末四位;缴费后请妥善保管汇款凭条,以备查询之用。
(三)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2016年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