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
三、你校“三位一体”招生一定要面试吗?
是的。根据招生章程,我校“三位一体”的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这其中的综合素质测试就是以面试成绩计算。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院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19年学院计划面向浙江、江苏、安徽、河南、福建等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人数和批次(类别)以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院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学院在招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各专业不设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五条学院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录取英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100分及以上。上述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六条具体录取方式
1.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类别)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120%,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而定。
2.学院对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或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为前提。录取在普通类进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对于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总分,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类)。对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录取。
3.江苏省考生录取
要求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是2C及以上,必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及以上。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4.其他省份考生录取
(1)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者,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
(2)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院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3)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
(4)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院以各省招办(教育考试院)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各省招办(教育考试院)及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考生档案根据各省招办(教育考试院)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院各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1.普通文理科专业:1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50元,学分学费以每学年40学分计为6000元,专业学费9500元;
2.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17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50元,学分学费以每学年40学分计为6000元,专业学费11500元;
3.其它工科类专业:16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50元,学分学费以每学年40学分计为6000元,专业学费10500元。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物联网工程专业系学院与加拿大?达内IT培训集团共建的特色软件专业,按照大类招生,第一学年学费为17600元;专业分流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186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50元,学分学费以每学年40学分计为6000元,专业学费126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176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50元,学分学费以每学年40学分计为6000元,专业学费1160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191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50元,学分学费以每学年40学分计为6000元,专业学费13100元。
第十三条学院现设有王成海奖、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奖、单项奖、优秀毕业生奖、“东海之星”奖等,同时参加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获奖面为40%左右。目前学院年度高奖学金额度为5000元。
第十四条学院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专用公章)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办法》,学院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成绩优秀的学生还可以推荐参加出国(出境)交流、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第十五条根据浙江海洋学院及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学习至第四学期末,符合条件者可参与学院组织的由本院转入浙江海洋学院相关专业学习的选拔;选拔比例不超过学院该年级在学学生总数的2%;经选拔转入公办本科学习的学生享受浙江海洋学院公办本科生待遇,执行同级公办本科生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学院按培养成本收费,发独立学院文凭,请考生慎重选择。
第十七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投诉和质疑。学院负责处理和协助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第十八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016年浙江海洋大学含独立学院招生拨打浙江海洋大学、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热线电话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