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现场确认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子良楼A211。
3.提交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2)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3)国(境)外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5)与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版本的纸质版照片(2张2寸)
(6)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的综合鉴定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密封)
我校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所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委托相关学院采取笔试或口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学校在3月下旬将是否接受申请的决定通知申请人。我校同意接受的申请人于4月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