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或其他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2.申请人在读学习期间必须遵守浙江工业大学校纪、校规和各项制度,违反者将通报其所在单位,严重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3.申请人在读学习期间的食宿由申请人自行解决。
4.若国家有新文件出台,以新的文件为准。 5.本简章由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